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
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、国有企业、城镇集体企业、外商投资企业、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。根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五条规定,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,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,并出具提取证明。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,并通知申请人;准予提取的,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。
一、提取条件 1. 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; 2. 离休、退休的; 3.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 4. 出境定居的; 5.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; 6.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。 二、提取流程 1. 提供材料 - 购买自住住房: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、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、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 - 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:身份证及复印件、以及购房合同或其它可证明其具备相应提取公积金条件的证明材料。 - 离休、退休:单位出具的离、退休证明材料、单位所提供的申请提取公积金的证明资料、身份证及户口。 -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:购房合同、借款合同、首付款发票、本人身份证。 -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:房屋租赁合同、房租发票、家庭收入证明。 2. 提交申请 - 将上述材料提交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。 -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将通知申请人。 3. 办理提取手续 - 申请人需要提供指定银行的个人储蓄账号。 -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申请人的个人储蓄账号。 需要注意的是,不同地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可能会有所不同,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。